电信
古时之急报机关
古时日本通信急者用烽火、号炮等。至近世长崎,警报袭用是法。号信表示意思者,以挥旗法为最早。其法与现行于船舰者稍相似。挥旗通信法以大坂为中枢,定间距而递置楼橹,藉旌旗,而信报以米谷及他商货之时价。其察信报者用远眼镜,以识别其旌旗之动止,如此信报,速通达诸都市之间也。
电信机之输进
安政元年(西历一千八百五十四年),美国使节柏理献幕府电信机,此为电机输进之始。然当时未用之。萨摩侯岛津齐彬,锐意采用西邦文物,安政五年(一千八百五十八年)在其城中始架电线,日本用电信莫早于此。后于欧洲大陆之始用约十二年云。以官线言之,明治二年于横滨灯台局与裁判处之间,始有电线之架设。嗣则自东京至横滨架线约十八英里。技师任其工者为英人几儿拔秃。五年定《电信办务规则》,嗣即宣布《电信条例》,于是基址始固。
电信奇谭
电信创开之际,民众未知其利,浮说纷纷,阻用者不少。尝有老媪其子在远方欲寄衣类,偶闻电信之奇,乃将其包袱挂于电线,谓是可以到儿处。又有人欲窥电线通信之状,伫立多时,顾无所得见而去。
干线开通
明治十年有西南之乱,人人始知电信之利,政府乃急图其电线之增通。十八年干线遍布全国。翌年,电信与邮便合同经营,二十三年局处多增置,联络益延长,三十三年制定《电信法》。据明治三十六年统计,日本全国除台湾外有电信理务处共二千百八十七。以线路言之,创业后四年之间仅有陆面单线五十三英里,明治三十六年三月,除台湾外,其数如下。
水底线之过河湖者十一处,其布海洋者四十六处。海底线最长者自日本本土,至台湾,约一千二百二十九英里(系明治三十年所布置)。
无线电信
日本电信机用墨儿斯式。无线电信未充公众之用,惟军务赖其更而已。日本海军所用之无线电信,由外波海军中佐及木村海军大学教授所发明,稍异于麻儿哥尼式等,别出一新机轴。现时日本舰队利用之。木村教授尝学于美国埃儿大学。
海底线
明治四年,大北部电信公司于长崎至上海及鸟港之间布海底线。明治六年自东京至长崎电线开通,于是有外国电信之办理。然送信至长崎之外者,则与大北部电信公司相约委托传送之务。
外国电报
明治十一年,日本政府按《万国电信会法》,办理外国电信。翌年,日本加盟于《万国电信约章》,六月于英国伦敦府开万国电信会议,日本政府始派遣委员。十六年与韩国订定《海底线布置约章》,乃使大北部公司沉布电线于日韩二国间。是岁,日本加于万国保管海底电线联盟。二十四年,日韩海底电线中属日本岛屿者,日本政府由大北部公司买收之。三十一年十二月,海底电线自台湾至福州者,日本政府与清国电报局商议买收之。
电报之数
国中电信通报之数,明治四年不及二万,三十五年除台湾外,凡一千七百二十一万,加以外国电信共为一千七百六十万。惟日本与外国地理以及他事之关系,不如内国之繁,故外国电信通报之数亦较少。然近时顿加倍焉。明治三十五年,外国电报发信及受信之数共三十四万六百六十八。以国区别之如下。
韩国居首位者,因日本人住韩国颇多,且日本在韩邮便电信局掌其电报之务也。日本与美国电信线路须绕世界,电报需价尤贵,故美国居第四位。
电信之收支
电信事业之岁计,据明治三十五年所查,收款约五百六十七万八千圆,费款约五百八十四万八千圆。盖支出多于收入者,虽因工料之高贵、劳赁之昂腾,然近时电话事业之进步,亦使电信减其收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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