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争论
作者:比目鱼字数:3300字

第2章 争论

郑锦让陈永华先做些移民的准备,第二日便乘船回了厦门。

金门离厦门不过十里左右,板凳都没坐热就到了。

一上岸,身边原主的亲信狗腿子赵小四,便上前谄媚的低声询问:

“世子,是不是先去陈娘子哪里?”

“陈娘子?”

郑锦怔了怔,努力搜索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后,顿时感到有些蛋疼。

“靠,十二三岁的年纪就开始把妹了?还是个寡妇?等等……还是自家四弟的奶娘?”

郑锦这才记起了一件事,历史上的郑经确实是便跟他四弟的奶娘陈昭娘生了个儿子,也就是后来的郑克臧。

谁知当时的士大夫都认为这是乱伦,前后两次闹到了郑成功面前,最后一次盛怒之下的郑成功甚至下令处死郑经、陈昭娘以及刚出生的孩子,于是发生了诸将联合抗命的事件。

再加上那时郑芝龙在北京被杀,永历帝在缅甸遇害,郑成功又似乎不知是中了暑还是得了疟疾,被这件事一气之下,竟一命呜呼年仅三十七岁就病逝了……

所以别看陈昭娘现在只是个小人物,其实后来影响了整个明郑的命运。

就算说郑成功的死与她有关可能有些牵强附会,但那件事之后,郑经却是实实的名声扫地了的,影响极坏。

郑锦于是想都没有多想,便训斥道:

“你这狗才,以后少在我面前自作主张!”

说着,郑锦便拂袖而行,众人面面相觑,都在想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。

世子返回厦门,第一时间竟没有去陈娘子那里!

郑锦可不管别人怎么想,按着脑海中的记忆径直回到了延平王府,很快便在正堂见到了郑成功。

“孩儿拜见父亲!”

郑锦自觉的行了个跪礼。

前面端坐着一人,年约三十,身穿蟒袍玉带,相貌堂堂,眉宇间不怒自威,正是延平王、“国姓爷”郑成功!

郑成功的一生后世可谓褒贬不一,他与李定国并称为南明最后擎天柱,可惜也因为自己的失误,丧失了大明最后一次、也是希望最大的一次翻盘的希望……

“起来吧,整日就知在外偷闲,孤像你这般大的时候,都快考中秀才了!”

郑成功一见郑锦的面就开骂。

不过他骂得也对,郑成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,十四岁就考中了秀才,又经过考试成为了南安县的廪膳生员,接着又去南京国子监深造,拜了当时还名满天下的“水太凉”为师。

相比之下,原来的郑经都十二三岁了,却整日斗鸡走犬,夜敲寡妇门,实在是不成器了些。

郑锦起身道:

“如今天下大乱,社稷微如累卵,百姓有倒悬之危,就算考中了进士,又有什么用?八股文可救不了黎明百姓。”

“混账!”

郑成功气得胡须倒竖。

“书上有圣人之言,是教你如何做人的,只有学会了做人,治理地方、处理庶务、临机决断才不会想岔!”

郑锦斜着脑袋看了看郑成功:

“既然是这样,那为何洪承畴、钱谦益之流,一个是进士出身,官至蓟辽总督,一个是文坛泰斗,官至礼部尚书,精通圣人之言,享受浩荡皇恩,为何却都降了鞑子?”

“你……”

郑成功张了张嘴唇,一时竟被问得哑口无言。

洪承畴与他是同乡,曾一度是郑成功追崇的目标,不仅投降了鞑子,还一直为清廷出谋划策,制定了诸多对付南明的策略,甚至把他老爹郑芝龙都赚了去。

钱谦益是他恩师,鞑子兵临南京城下时,曾信誓旦旦的说要与帝都共存亡,谁知最后只去水池边试了一下,就说:“水太凉,不能下”。

而钱谦益的妻子,名妓柳如是却“奋身欲沉池中”,然而被钱谦益硬拖拽着上了岸。

堂堂东林党魁,气节连妓女都不如。

这还不算,多铎下江南,下令剃头的时候,民情汹涌,钱谦益却说“头皮痒得厉害”,然后就第一个去剃了辫子。

以前郑成功常以自己是钱谦益的弟子为荣,现在却羞于谈起,这三个字甚至都成了某种禁忌了,也就郑锦敢大大咧咧的说出来……

郑成功原本还想多训斥郑锦几句,但随即苦笑了一下,有些诧异的看了看郑锦,暗付:

“几天不见,这小子倒是有些见长!”

以前的郑经,看到郑成功就害怕,时刻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,一整天憋不出半句话来。

而现在,虽说的是歪理,但也说得头头是道,还将他这个老子给问住了,进步得太多了。

郑成功难得的笑道:

“你既然不爱读书也罢,总该找些事做,也好历练历练吧!”

郑锦眼前一亮,他说了那么多,就等郑成功这句了!

“金门来了许多北人,大都十分凄惨,他们不接受鞑子的统治,无论妇孺都是义士,怎能见死不救?

所以孩儿想把他们移民去大员开垦荒地,那里土地肥沃,能养活很多人!”

郑成功听了,原本下意识的是想训斥郑锦的“小儿之言”的。

但他随即便想,与其让自己着长子整日无所事事的瞎胡闹,此事或许利大于弊。

就算最后一无所成,让郑锦亲自操办一件麻烦事,历练了一番后,至少是会有长进的。

不过他还是有些许担忧,严肃的问:

“你可要想清楚了,大员土地肥沃孤岂会不知?但那里炎热难耐,又多瘴气,去的人十之六七会死,可不是开顽笑的。”

郑锦又怎会不知这个时代的台湾开发艰难?

不过他可是从后世带了一艘渔船来的,别的不说,单是船上的那本医术,就写明了规避瘴气,治疗诸多热带疾病的方法。

虽然上面多是以西药为主,但中药同样也是有记载的,相信找到应该不是什么难事。

所以郑锦坚持道:

“虽然有困难,但儿子不怕,再难有父亲直面对鞑子十万大军难吗?”

顺便的,郑锦还拍了一下郑成功的马屁。

郑成功高兴的大笑了一声:

“好,不愧是我郑家儿郎,此事孤允了,不过我军钱粮也不充裕,可给不了你多少助力。”

郑锦大喜。

“父亲放心,钱粮儿子会想办法,但荷兰人如今在大员势大,就怕他们会阻拦。”

郑成功不屑的哼了一声。

“你只管去就是了,红毛番那里我会派人照会的。”

自从前两年郑家军几次在海上击败清军水师后,这片海域就是郑家说了算。

荷兰人的主力毕竟是在巴达维亚(今雅加达),倒不是说他们就真就怕了郑家,但是为了生意,绝对是不愿与郑家太过交恶的。

见自己想要的都已到手,郑锦便恭敬的起身告辞。

郑成功说:

“虽然允你外出历练,但书依旧不能不读。”

“儿子想看《纪效新书》、《天工开物》和《农政全书》。”

郑锦顺势找郑成功要了这三本书,在金门他就找陈永华问过,但陈永华叫人找遍了金门,也没找着一本。

……

厦门文庙附近,葡萄牙人阿方索在俵物店内哈欠连连,百无聊赖的打驱赶着苍蝇。

今天又是摸鱼的一天呢。

若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,或许会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错。

但阿方索才二十六七岁,漂洋过海来闯荡,是想尽快赚到大钱回家乡迎娶美丽的表妹的。

当初雄心勃勃的离开葡萄牙时,表妹才八岁,现在都快十八了,阿方索还是一无所成……

“掌柜的在吗?”

外边忽然有人喊了一声,将阿方索从思绪中拉了回来。

“在,在!”

他立马精神一振,慌忙走了出去。

来的人正是郑锦和他的狗腿子赵小四。

原本阿方索见到来的是个小孩后,感到满是失望,但很快听到赵小四说明了郑锦的身份后,他顿时眼前一亮。

这位就是郑成功的长子?

若是能得他相助,自己定能在这福建打开商路,从而为葡萄牙另辟财源!

阿方索于是收起散漫,郑重的询问:

“尊贵的世子,您来我着小店是想要买些什么?”

郑锦有些诧异:“你这洋人,汉语倒是说得流利。”

他说着,便让李小四打开盒子,示意了一下阿方索。

那是一个得自渔船杂物库的单筒望远镜,阿方索试看了一下,很是有些诧异:

“很不错,比阿姆斯特丹那群吸血鬼产的望远镜还要好上十倍不止,世子是从哪买来的?”

世界上第一个望远镜,就是荷兰人发明的,到现在已发展了将近六十年,工艺大为提升,但还是远不如阿方索手里这个。

郑锦没有回答阿方索,只是问他:

“卖给你值多少银子?”

阿方索想了想,在这个航海时代,望远镜是不愁销路的,何况这个做工还如此精细。

而且,他还想借此机会讨好郑锦,于是反复权衡过后说道:

“这个望远镜估值是八十两,再贵就不易找到买家了。”

“好,我这里总共又五个,都卖给你了!”

郑锦对这个价格其实不是很满意,想着剩下的望远镜卖给他那些军中的叔伯或许会更又赚头。

阿方索收下五个望远镜后,让伙计交给了郑锦四百两白银,感到一阵肉疼。

他以为郑锦只有那么一个,所以在心里价上提了三十两,没想到郑锦竟一下拿出了五个来……

郑锦想了想,又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白色水晶手镯和一串蓝色水晶项链,递给了阿方索。

阿方索一看,激动得站起身来。

这对手镯、项链是如此的看好,阿方索认为欧洲上流社会的贵妇小姐们绝对会为之疯狂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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