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
作者:尤怡字数:3252字

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

论曰:百合病者,百脉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,复不能食,常默然,欲卧不能卧,欲行不能行,饮食或有美时,或有不用闻食臭时,如寒无寒,如热无热,口苦、小便赤。诸药不能治,得药则剧吐利。如有神灵者,身形如和,其脉微数。每溺时头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溺时头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溺快然,但头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证或未病而预见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二十日、或一月后见者,各随证治之。

百脉一宗者,分之则为百脉,合之则为一宗。悉致其病,则无之非病矣。然详其证:意欲食矣,而复不能食;常默然静矣,而又躁不得卧;饮食或有时美矣,而复有不欲闻食臭时;如有寒、如有热矣,而又不见为寒,不见为热;诸药不能治,得药则剧吐利矣,而又身形如和,全是恍惚去来,不可为凭之象。惟口苦、小便赤、脉微数,则其常也。所以者何?热邪散漫,未统于经,其气游走无定,故其病亦去来无定。而病之所以为热者,则征于脉、见于口与便,有不可掩然者矣。夫膀胱者,太阳之府,其脉上至巅顶,而外行皮肤。溺时头痛者,太阳乍虚,而热气乘之也;淅然、快然,则递减矣。夫乍虚之气,溺已即复;而热淫之气,得阴乃解。故其甚者,必六十日之久,诸阴尽集,而后邪退而愈;其次四十日,又其次二十日,热差减者,愈差速也。此病多于伤寒热病前后见之。其未病而预见者,热气先动也;其病后四五日、或二十日、或一月见者,遗热不去也。各随其证以治,具如下文。

百合病,发汗后者,百合知母汤主之。

人之有百脉,犹地之有众水也。众水朝宗于海,百脉朝宗于肺。故百脉不可治,而可治其肺。百合味甘平微苦,色白入肺,治邪气,补虚清热,故诸方悉以之为主,而随证加药治之。用知母者,以发汗伤津液故也。

【百合知母汤方】

百合七枚〔擘〕知母三两

上先以水洗百合,渍一宿,当白沫出,去其水;别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别以泉水二升,煎知母取一升;后合煎取一升五合,分温再服。

百合病,下之后者,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。

百合病不可下而下之,必伤其里,乃复以滑石、代赭者,盖欲因下药之势,而抑之使下,导之使出,亦“在下者引而竭之”之意也。

【百合滑石代赭汤方】

百合七枚〔擘〕滑石三两〔碎,绵裹〕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〔碎,绵裹〕

上先煎百合如前法,则以泉水二升,煎滑石、代赭,取一升,去滓,后合和重煎,取一升五合,分温再服。

百合病,吐之后者,百合鸡子汤主之。

《本草》:鸡子安五脏,治热疾。吐后脏气伤而病不去,用之不特安内,亦且攘外也。

【百合鸡子汤方】

百合七枚〔擘〕鸡子黄一枚

上先煎百合如前法,了,纳鸡子黄搅匀,煎五分,温服。

百合病,不经吐、下、发汗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黄汤主之。

此则百合病正治之法也。盖肺主行身之阳,肾主行身之阴。百合色白入肺,而清气中之热;地黄色黑入肾,而除血中之热。气血既治,百脉俱清,虽有邪气,亦必自下。服后大便如漆,则热除之验也。《外台》云:大便当出黑沫。

【百合地黄汤方】

百合七枚〔擘〕生地黄汁一升

上先煎百合如前法,了,纳地黄汁,煎取一升五合,温分再服。中病勿更服,大便当如漆。

百合病,一月不解,变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。

病久不解而变成渴,邪热留聚在肺也。单用百合渍水外洗者,以皮毛为肺之合,其气相通故也。洗已食煮饼。

按:《外台》云:洗身讫,食白汤饼。今馎饦也。《本草》:粳米、小麦,并除热止渴。勿以咸豉者,恐咸味耗水而增渴也。

【百合洗方】

百合一升,以水一斗,渍之一宿,以洗身。洗已食煮饼,勿以咸豉也。

百合病,渴不差者,栝楼牡蛎散主之。

病变成渴,与百合洗方而不差者,热盛而津伤也。栝楼根苦寒,生津止渴;牡蛎咸寒,引热下行,不使上烁也。

【栝楼牡蛎散方】

栝楼根牡蛎〔熬〕等分

上为细末。饮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
百合病,变发热者,百合滑石散主之。

病变发热者,邪聚于里而见于外也。滑石甘寒,能除六腑之热。得微利,则里热除而表热自退。

【百合滑石散方】

百合一两〔炙〕滑石三两

上为散。饮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当微利者止服,热则除。

百合病,见于阴者,以阳法救之;见于阳者,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,复发其汗,此为逆;见阴攻阳,乃复下之,此亦为逆。

病见于阴,甚必及阳;病见于阳,穷必归阴。以法救之者,养其阳以救阴之偏,则阴以平而阳不伤;补其阴以救阳之过,则阳以和而阴不敝。《内经》“用阴和阳,用阳和阴”之道也。若见阳之病而攻其阴,则并伤其阴矣,乃复发汗,是重伤其阳也,故为逆;见阴之病而攻其阳,则并伤其阳矣,乃复下之,是重竭其阴也,故亦为逆。以百合为邪少虚多之证,故不可直攻其病,亦不可误攻其无病如此。

狐惑之为病,状如伤寒,默默欲眠,目不得闭,卧起不安。蚀于喉为惑,蚀于阴为狐。不欲饮食,恶闻食臭。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。蚀于上部则声嗄,甘草泻心汤主之;蚀于下部则咽干,苦参汤洗之;蚀于肛者,雄黄熏之。

狐惑,虫病,即巢氏所谓嵒病也。默默欲眠,目不得闭,卧起不安,其躁扰之象,有似伤寒少阴热证,而实为嵒之乱其心也;不欲饮食,恶闻食臭,有似伤寒阳明实证,而实为虫之扰其胃也;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者,虫之上下聚散无时,故其色变更不一,甚者脉亦大小无定也。盖虽虫病,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,故名曰狐惑。徐氏曰:蚀于喉为惑,谓热淫于上,如惑乱之气感而生蜮;蚀于阴为狐,谓热淫于下,柔害而幽隐,如狐性之阴也。亦通。蚀于上部,即蚀于喉之谓,故声嗄;蚀于下部,即蚀于阴之谓,阴内属于肝,而咽门为肝胆之候〔出《千金》〕,病自下而冲上,则咽干也。至生虫之由,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,蒸腐气血而成瘀浊,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。甘草泻心,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,抑亦苦辛杂用,足胜杀虫之任。其苦参、雄黄,则皆清燥杀虫之品,洗之熏之,就其近而治之耳。

【甘草泻心汤方】

甘草四两〔炙〕黄芩干姜人参各三两半夏半升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

上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取三升,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【苦参汤方】

苦参一升,以水一斗,煎取七升,去滓,熏洗。日三。

雄黄熏法

雄黄一味为末,筒瓦二枚合之,烧,向肛熏之。

病者脉数无热,微烦,默默但欲卧,汗出。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鸠眼;七八日,目四眦黑,若能食者,脓已成也。赤豆当归散主之。

脉数微烦,默默但欲卧,热盛于里也。无热汗出,病不在表也。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,肝脏血中之热,随经上注于目也。经热如此,脏热可知,其为蓄热不去,将成痈肿无疑。至七八日目四眦黑,赤色极而变黑,则痈尤甚矣。夫肝与胃,互为胜负者也,肝方有热,势必以其热侵及于胃;而肝既成痈,胃即以其热并之于肝,故曰若能食者,知脓已成也。且脓成则毒化,毒化则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。赤豆、当归,乃排脓血、除湿热之良剂也。

再按:此一条,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,有目为阴阳毒者,要之,亦是湿热蕴毒之病。其不腐而为虫者,则积而为痈。不发于身面者,则发于肠脏,亦病机自然之势也。仲景意谓与狐惑、阴阳毒,同源而异流者,故特论列于此欤?

【赤豆当归散方】

赤小豆三升〔浸,令芽出曝干〕当归十两

上二味,杵为散。浆水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
阳毒之为病,面赤斑斑如锦纹,咽喉痛,吐脓血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鳖甲汤主之。

阴毒之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鳖甲汤去雄黄、蜀椒主之。

毒者,邪气蕴蓄不解之谓。阳毒非必极热,阴毒非必极寒。邪在阳者为阳毒,邪在阴者为阴毒也。而此所谓阴阳者,亦非脏腑气血之谓,但以面赤斑斑如锦纹、咽喉痛、唾脓血,其邪著而在表者谓之阳;面目青、身痛如被杖、咽喉痛、不唾脓血,其邪隐而在表之里者谓之阴耳。故皆得用辛温升散之品,以发其蕴蓄不解之邪;而亦并用甘润咸寒之味,以安其邪气经扰之阴。五日邪气尚浅,发之犹易,故可治;七日邪气已深,发之则难,故不可治。其蜀椒、雄黄二物,阳毒用之者,以阳从阳,欲其速散也;阴毒去之者,恐阴邪不可劫,而阴气反受损也。

【升麻鳖甲汤方】

升麻当归甘草各二两蜀椒〔炒去汗〕一两鳖甲手指大一片〔炙〕雄黄半两〔研〕

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,顿服之。老小再服取汗。

《肘后》《千金方》:阳毒用升麻汤,无鳖甲有桂;阴毒用甘草汤,无雄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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